2025年8月10日 星期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暨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為使學校瞭解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建置「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網址: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並設置「相關法規」、「申訴、再申訴格式範例」、「資料檢索」、「人才庫名單」及「諮詢服務資訊」「宣導資料(含學生申訴手冊)」及「問題專區」等資料,提供下載運用。

2025年6月18日 星期三

法規修正--1140617修正「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2024年12月18日 星期三

法規修正--1131218修正「學生輔導法」

2024年6月28日 星期五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要點(1130629核定修正)

說明 :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國民教育法第45條、第46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定辦理。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6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3000A號函辦理。

2023年8月15日 星期二

 性平三法修法

行政院於112年8月16日針對性平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進行修正(部分條文於113年3月8日生效),以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並架構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的性騷擾防治網絡。

2023年7月20日 星期四

性平三法修法—打造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防治制度

行政院於112年7月13日通過《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法案名稱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修正草案(同月底立法院三讀通過),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目標為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